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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考研复试安排

来源:武汉大学考研网  作者:武大考研   阅读:830[字体: ]

【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学术型:总分33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不低于90分,政治、外语单科不低于60分。专业型:总分27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不低于75分,政治、外语单科不低于45分。

招生指标:学术学位计划招生数25人,已接收推免生23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招生数50人。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综合面试。

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核算最后成绩(复试成绩中笔试占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17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由治学严谨,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老师组成复试小组,规范过程管理,提高复试质量。

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姜卫平
    副组长:  叶世榕
    组  员:  高振东、赵齐乐、牛小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计划招生数25人,已接收推免生23人。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招生数50人。
(二)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分数线:
    电路与系统总分330分,导航、制导与控制总分330分,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总分330分。
    各专业单科分数,其中政治60分,英语一60分,数学一90分,专业科目90分。
    专业学位分数线:
    测绘工程(非全日制)总分275分,各专业单科分数,其中政治45分,英语二45分,数学二75分,专业科目75分。
    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全日制计划综合复试比例不低于120%,不分专业,择优录取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3月28日。
    2.复试具体安排将电子邮件告知,同时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实验大楼13楼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门口张贴。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电路与系统专业:《微机接口技术》
    导航、制导与控制:《数据库原理》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GPS原理及应用》
    测绘工程(非全日制): 《GPS原理及应用》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钟
    3、综合面试:20分钟

六、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七、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核算最后成绩(复试成绩中笔试占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15日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八、双向选择
    复试后开展硕士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

九、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体检时间以研究生院主页公布为准。

十、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 “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自主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测绘工程(非全日制)学生年度考核合格,由导师发放助学金。
    (五)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达到中心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下10分,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即可免复试录取;过“国家线”,未过中心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参加复试,按初复试成绩综合排名依次录取。
    (六)其他
    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录取后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可以派遣。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调剂复试
    非全日制测绘工程专业有招生指标50人,接收调剂。调剂申请截止3月24日。
1、校内调剂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我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校外调剂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十三、公示制度
    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举报电话:027-87878087,027-68754125,邮箱zhdgao@whu.edu.cnwdyzjc@whu.edu.cn.。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

十四、其他
    复试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复试考生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未收到请联系我们,电话:027-68778595-15。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以上信息由武汉大学考研网为你整理分享,了解更多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考研信息请查看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考研信息汇总,我们收集整理了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近年的考研信息供同学们参考。预祝同学们考研顺利!